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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预交税金是否可以抵扣?


来源:娄底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26 16:04:31

答: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注意】: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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