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按普通发票办法处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
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2、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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