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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财政返土地出让金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漯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1 10:39:01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财会[2006]3号)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财税法规规定,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给与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属于财政补贴,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XX元

贷:营业外收入 XX元

土地票据是财政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不合法票据。政府部门是不能开具发票的,应开具财政部监制的收据。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

第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第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第三、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第五、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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