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节能环保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主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推进环保建材生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享受抵免应纳税额;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通过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太阳能、风力、核动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对购置的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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