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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稽查热点问题需注意,避免引起大麻烦


来源:漯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30 16:09:30

自从营改增全面推开以来,伴随着金三上线以及增值税开票的日趋严格与规范,有专家预计税务稽查的重点将从企业所得税逐渐过渡到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而言,为了减少税务稽查风险,需要加强对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情况进行严格自查。具体应该如何自查呢?漯河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1、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情况?

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当企业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较大时,将适用较高的税率,企业在扣缴时,可能会将收入拆分以适用较低的税率。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中,职工薪酬可做税前扣除,企业可能存在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常见的虚列工资3个行为:

1、虚增工资薪金支出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的;

2、虚列员工花名册的方式为收入较高的雇员分摊收入;

3、企业在扣缴时,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2、是否存在异常零申报情况?

存在大量的零税额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其中可能存在异常的零申报情况,比如:

1、已离职人员未及时更改人员,直接零申报;

2、企业为了帮员工少缴税直接虚列工资为0或3500以下。

首先,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

其次,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我只能对你说呵呵,毕竟没有人愿意“赔钱赚吆喝”。

再则,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长此以往只能等稽查来找你!

3、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是否重复享受?

有企业存在年终奖分多次发放给员工的现象,比如罗列各种奖项如季度奖、半年奖等,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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