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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兑现及拒付之后的处理办法


来源:漯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31 10:34:39

支票兑现有两种体式格局: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醒支票;

(2)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取得支票后,就要将支票向付款人(金融机构)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后,付款人就从该提示的支票的发票人户头中,支出支票上记实的金额给持票人。

公司凡是都是以第二种体式格局兑现支票金额。将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交流兑现,银行将支票带至单据互换所交流,由银行之间处置。这时,付款银行的发票人的存款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会被贴上不能付款的笺条而退还。

某些时辰也可由种方式使支票兑现,但若是付款银行是在外埠,这么做就很无效率,而且不经由单据交换所,若发保留款不足的气象时,彼此间的纠缠就很难处置。是以,为确保平安及便当性,仍是经由银行代为交换兑现。

有些发票人很糊涂,即使今年2月无29日,付款日仍写29日,6月无31日,也开6月31日,碰着这种情形,依《票据法》划定,仍依当月为付款日。支票若经发票人向银行提出止付的申请,付款银行就不得支付金额给持票人。会计人员在收到支票的当天或第二天,就应该马上将支票转入银行代收。

但假如支票拒付,还可以行使追索权,具体前提如下:

(1)在提示时代内提示;

(2)支票上附有付款银行拒绝支付的理由。

因为存款额不足等情由,提出兑现的支票就会被拒付,然后从银行退回给持票人。这种情况下,虽然支票被拒付,但对持票人而言,有向发票人或背书人要求支付该支票上的金额或利息等的权力,此种权利就称为追索权。

行使追索权,必需具备上列二项前提。上述个前提是指发票日后10日内必需提示兑现。如果过了提示时代,发票人可打消付款的委托,而该支票的追索权也随之勾销。

要证实支票被拒付,付款银行会开立拒付的证明。其有关文句是“××支票,因为×××理由,无法兑现。×年×月×日××银行××分行,司理×××印”。票据拒付被退票时,拒付理由的笺条会跟着支票退还给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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