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营业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筹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管人摊回的保险责任筹办金。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零丁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预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连结久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再保险接管人和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的首要账务措置。
(一)企业在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商定计较确定的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资产欠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较确定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调整金额,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持久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较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在确定支出赔付金钱金额或现实发心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响应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持久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响应冲减金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在对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恒久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沛性测试补提保险责任准备金时,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较量争论确定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响应增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五)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恒久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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