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相关知识问答;
二: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 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 2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高不得超过每月 1000 元。
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表示什么?
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增值税,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增值税,或者本期进项税额多于销项税额。
四:运输发票没有车牌号可以使用吗?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因此,没有车牌号的物流运输发票是不合规发票,不能入账。对此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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