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答: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规定,并报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相关知识问答:
二: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以物抵债需要开具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