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所得税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因为政府置换土地行为与企业政策性搬迁都属于政府行为,所以,土地置换也应当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执行,即土地置换不确认处置损益,土地成本应当以原账面价值为计税基础计入开发成本。
置换土地的会计处理
案 例
甲公司南厂有一块土地与A中学接壤,A中学有一块土地与甲公司接壤。现经土地局行政协调,两家置换土地。两家原有土地是政府行政划拨土地。甲公司南厂原地上办公楼及建筑物账面价值100万元(原值150万元、累计折旧5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400万元;A中学原地上房屋建筑物,经评估价值为192万元。置换地价通过土地局结算,即:甲公司先将置换的A中学土地价款192万元上交财政账户,A中学也先将置换的甲公司土地价款400多万元上交财政账户。然后,市财政再将甲公司原地上办公楼及建筑物价款400多万元用为补偿返还给甲公司,将A中学原地上建筑物价款192万元作为补偿返还给A中学。甲公司会计询问:甲公司与A中学置换土地,涉及交啥税?甲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置换回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土地局开具的收款收据和支付款凭证作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A中学一块地)192万元
贷:银行存款 192万元
二、归还国家土地时:
会计处理: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收回土地文件和收款凭证作会计分录:
1、地上房屋建筑物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100万元
累计折旧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150万元
2、收回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款: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 40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南厂办公楼及建筑物30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