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的域外高层次技术人才,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入境就业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从优安排。
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公司制改建或增资扩股过程中,可以对关键研发人员奖励股权(股份)或者按一定价格系数出售股权(股份);奖励股权(股份)和以价格系数体现的奖励额之和,不超过企业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其中,奖励股权(股份)的数额不超过奖励总额的一半,奖励总额一般在3~5年内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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