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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账相关会计科目之间的衔接关系及注意事项


来源:平顶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31 20:36:04

关于新旧账相关会计科目之间的衔接关系及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与平顶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首先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旧账的相关会计科目是与新账的财务会计账套的相关会计科目发生衔接关系,新账预算会计账套的相关会计科目是依据平行记账机理直接加以登记的,且直接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准确把握相关预算结转结余类科目与“资金结存”科目的对应关系。

1、财务会计账套相关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建立主要涉及与老账相关科目的对接、原未入账事项的登记、相关会计科目余额的调整三个环节。

(1)关于新老会计科目之间的对接

①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对接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对接可以区分为直接对转、分拆和名称有别但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三种类别。其中,直接对转的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分拆的科目包括:“银行存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存货”科目、“固定资产”科目、“累计折旧”科目、“在建工程”科目。名称有变但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包括:“累计摊销”科目、“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

②负债列会计科目的对接

负债列会计科目的对接可以区分为直接对转、分拆和合并三种类别。其中,直接对转的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分拆类的科目包括:“应缴税费”科目;合并类的科目包括:“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两个科目。

③净资产会计科目的对接

净资产会计科目的对接相对要复杂一些,为便于读者较好理解和把握相关对接关系,现加以具体分析:

综观《新制度》中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我们不难发现,收入类、费用类和净资产类科目经过转账处理后,财务会计账套的净资产类科目中只有“累计盈余”、“专用基金”和“权益法调整”三个科目会留有余额,因此原账的结转和结余科目的余额应分别围绕上述三个留有余额的科目而展开。其中,原账“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五个科目的余额均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专用基金”科目;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通常应无余额,如果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在执行日因存在累计亏损而使得“经营结余”科目存在借方余额,则应转入新账财务会计账套的“累计盈余”科目;由于原账的“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年末无余额,这两个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2)关于原未入账事项的登记入账

由于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账套需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计量基础,而《老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主要计量基础的,事业单位原来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就有可能存在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而未登记入账的情况,从技术层面而言,在新旧衔接过程中就需要将原未入账的事项加以登记入账。依据《衔接规定》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就需要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应收账款、应收股利登记计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入账金额,分别借记“应收账款”、“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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