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货核算中假账主要存在于存货取得成本、发出成本、储存成本三个方面,主要采取人为多计或少计成本费用的方法,造成成本不实,隐匿利润,逃避税收等。
一、存货核算假账的主要类型和识别思路,在实际工作中,造成成本不实,出现假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的情况下,有意将本应冲销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退回的增值税款作为“应付账款”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从而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该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银行收账通知及一张红字发票,经询问当事人确定该企业把退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在了“应付账款”账户,被查企业为了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有意将已收回的“进项税额”反映在往来账中,而不是红字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使本期少交增值税6800元。问题查清后,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3)对存货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价、损失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理。
(4)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购进核算不够严密,形成账外财产。
(5)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6)人为地多计或少计存货发出成本。有些企业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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