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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来源:平顶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4/1 14:57:56

据《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对单位负责人含义的界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通常我们一直以为,单位负责人就只是指老板,一个高高在上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但其实,有所偏差但也不能说通盘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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