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一:基金交易费发票谁来开?
作为基金交易最基本的申赎费用,如何对广大投资者开票令基金公司非常头疼。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合伙人傅瑾表示,从机构投资者角度来说,投资收益不能直接扣掉申赎等交易费用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纯粹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交易费用的进项税需要取得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扣。如果是直销,基金公司可以直接开票给投资者。但如果是代销,在交易费分成方面就会出现问题。申购费一般是全部给代销机构,而赎回费是代销机构与基金公司分成,通常赎回费的25%是计入产品资产的,而这25%是开不出专票的,因为产品本身不是纳税主体。
北京一位基金公司运营总监也表示,目前产品部分销售分成收入是先上收公司再支付给各销售机构,即产品上划公司的部分收入并非公司实际所得,只是代收性质,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
“这个矛盾还没有解决,税务管理没有强制的要求,市场上也缺乏统一观点,面向投资者开票,取决于代销机构与基金公司的市场地位。”傅瑾说。
难题二:管理费该不该开发票?
对于基金管理费,投资者能否要求基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傅瑾分析,管理费是产品内部净值的费用,相当于产品支付的费用。因此基金公司不应该开发票给投资者,就算开票也应该开给产品本身。北京某基金公司财务人员就表示,曾经有投资者向基金公司要管理费增值税发票,但基金公司只能开发票给产品,不能给投资者。
上述运营总监称,营改增方案在公募业落地有个很大的困难,就是产品不是纳税主体,但涉税业务却主要发生在产品端。由于产品投向众多且复杂,在产品端缴税不实际,非常难操作,最好是能在上游代扣代缴。
傅瑾认为,基金投资得到的收益已经减去了管理费,不需要拿到发票再去扣管理费,否则会造成重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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