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账单与支票配套使用,可以一张支票填制一份进账单,也可以多张支票(不跨越四笔),汇总金额后 填制一份进账单,即许可打点一收多付(一贷多借)。对一些收受支票营业量较年夜的收款单元,如商业(供销)批发、零售等企业经其开户银行审查赞成也可以抄附单据清单,汇总填写进账单,委托银行打点收款。这样划定目的,主若是为了便利客户、简化手续,以减轻客户填制凭证的压力。
(2)对于经管一收多付(一贷多借)的进账单,客户必需按照分歧的票据种类和支票签发人所属的不同票据交流 行处分袂填制,不得同化。首要原因:一是票据种类不同,如支票、银行汇票,在银行内部核算措置的体例和要求纷歧样,二是因为受路途远近、交通情形等客不美观前提的限制, 我市一些下层互换行处有的加入两次互换, 有的只能加入一次交流,在交流票据的处置,资金的抵用时刻等方面就存在差异。鉴于上述原因,为了保证客户实时用款,是以这样 规定。
(3)进账单上填列的收款人名称、账号、金额、内容均不得更改,其他项目内容应凭证所附支票的相关内容据实 填列。这是因为银行受理票据后,支票和进账单两者分手,要划分在不同的柜组或行处之间进行核算处置赏罚,为了防止差错纠缠和经济案件的发生,便于事后查找,故作此明晰规定。
(4)进账单第二联下端的磁码区域必需连结洁净,任何企事业单元或小我不得在此区域内书写或盖章,其目的、浸染与支票不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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