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利用木薯渣.木渣等做成的节能燃料产品,国家在政策上是否有税金优惠?
答复内容:如果是企业,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经发布,您可以查阅该目录,如果利用木薯渣.木渣等做成的节能燃料产品属于该目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享受以上条文所述的企业所得税收优惠。
根据您公司的情况在增值税方面没有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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