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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外包土地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来源: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1 9:30:12

答:可计入生产成本,完工后分配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的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在收益分配上,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在管理机制上,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在所有制结构上,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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