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检验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内容完整。可检验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
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4.可比性:
①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②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能单单以其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虽然法律形式看承租企业并不拥有所有权,但从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其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因此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入的资产视为承租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
6.重要性,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又称稳健原则或审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8.及时性性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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