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随着人民币的推进,而外币业务所带来的机遇与风险挑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所以这对于会计人员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因此,《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中国境内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事项一律通过人民币进行会计核算反映。
因为我国会计核算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而对于会计记录的文字就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