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向银行送存款项时,应填写“解款单”,注明款项的来源和金额,连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银行点收后,在“解款单”的回单联加盖“收讫”戳记退还企业,作为企业记入结算户存款增加的依据。如果送存银行的款项既有现金,又有收进的支票,则应分别填制,以利于银行分别办理收款手续。
2.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收入的款项,以银行转来的收款凭证作为结算户存款的增加。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委托银行支付款项时,应当按照规定签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银行据以减少企业的结算户存款,企业则以支票存根或其他结算凭证的回单联作为企业记入结算户存款减少的依据。
上一篇:取得退税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下一篇:财务费用怎么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