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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内容


来源:六盘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24 19:27:37

基金业协会近来颁布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列明了不适合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是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要求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我认为其主要观点是企业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为未来主流。

以下为负面清单基础资产内容:

一、与政府挂钩的资产:

A、没有对价:

1、行政性收费

2、与政府相关的税收

3、政府给予相关方单方面的没有对价的补贴

B、以政府财政收入为现金流偿还来源的基础资产:

1、运营项目缺少合规性证明和项目建设法律支持要件

2、无法提供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相关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情况、偿还安排等

3、未履行完毕建设、验收等相关义务,未达到回购条件,债权金额尚未通过审计的

4、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

二、其他类型资产:

1、不动产类基础资产项目中,空置、不能产生稳定租金收入、在建不动产的金额超过基础资产总价值10%的项目

2、资产附带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并且无法解除的项目

3、缺乏法律支持、价值显失公允或无法实现确权的基础资产

4、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需要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物权凭证的基础资产,例如房产证、土地证、提单等(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仓单除外)

5、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的基础资产,例如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债权、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等

6、标的投资组合包含超过一种类型的资产。

负面清单的制定,实际上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进一步推广拓宽了道路。只要是负面清单没有列出的,券商、基金子公司等都可以在与监管机构的持续沟通中进行业务的探索,负面清单的列出实际上是监管机构对于资产证券化支持态度的反映。在地方债务发行受限,PPP模式推广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面临的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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