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政府补助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购入土地使用权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3、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在土地使用权摊销时,按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4、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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