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经营鲜货商品的零售企业。其优点是平日对商品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非常简单,但对于商品所发生的损溢都挤入商品销售成本而平时不予反映,也可看出这种方法从管理上讲是不够严密的,极易出现漏洞。
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用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用售价),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