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期通常是由上级部门确定预算指标的总量,然后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这种“自上而下”的预算制定流程能够将企业目标直接体现到预算之中,体现了预算的强制性和性,但由于这种预算流程对基层信息的掌握有限,容易脱离实际,使预算难以发挥其计划、协调和控制作用。
在对“自上而下”制定流程批评的同时,不能简单地选择“自下而上”的制定流程,“自下而上”即由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预算委员会(或上级部门)进行综合,确定预算总量,再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严重脱离实际的问题,但在信息的交流上仍然是远远不够的。
笔者认为,预算的制定应当是各参与方之间重复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信息流动是多向的,也是反复的,直至达到后的一致。笔者对预算制定流程进行如下设计:(1)首先由预算委员会提出关键性指标,如销售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目标利润等,但不必确定具体数值;(2)将这些指标交由各职能部门充分讨论,直至形成一致意见,委员会需对讨论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3)预算委员会据此确定预算总量指标,并初步分解到各职能部门;(4)各职能部门根据分解的预算指标分别制定本部门的预算,并交预算委员会审核和汇总;(5)预算委员会据以编制全面预算,并分发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