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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来源: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4/6 11:31:30

问:消耗品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第二条项规定:“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手表20%”

问:化妆品的标准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条的规定,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问:零售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文件规定,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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