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衰退地区主要政策:主要是通过适当减轻税负办法,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1)对资源萎缩性企业或地区,适当降低资源税定额税率或免收资源税,由此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2)为扶持接续企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对新办企业给予减免所得税照顾。
(3)根据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财政困境,调整现行税收分成比例,适当增加地方税收留成比例,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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