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正常餐费,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但为接待客户发生的餐饮费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业务员的餐费,那还是记得管理费用-差旅费中,
如果是出差过程中请客户 吃饭的话那可以选择记入管理费用-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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