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
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免税政策的物品;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退税条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2.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退税率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0%(2019年教材)
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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