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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6/16 10:13:39

1.产权登记的范围

在我国境内或境外设立的金融类企业,其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应当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产权登记的管辖

(1)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和管理机关为同级财政部门。

(2)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金融类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人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产权登记的主管财政部门。如果国有资本各出资人出资额相等,则按推举的出资人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产权登记的主管财政部门,其余出资人出具产权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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