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的利润都在30000元~50000元时:
1.甲企业投资者的税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润×30%-4250.
2.乙企业投资者的税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27%(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的,执行的27%优惠税率)。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润×(1-27%)×(1-20%)×20%。
合计应纳税款=利润×27%+利润×(1-27%)×(1-20%)×20%=利润×38.68%。
对比显示:甲企业比乙企业少缴纳税款=利润×38.68%-(利润×30%-4250)=利润×8.68%+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