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延期购买固定资产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7/12/5 10:56:18
适当延期购买固定资产。在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资信的前提下,对原本计划在今年7月1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考虑延期至7月1日之后购置。因为《办法》规定:本条所称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7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在7月1日之后购进固定资产取得普通发票,没有及时取得专用发票的,可以考虑向销货方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