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增值税是企业的成本费用


来源:周口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9/1 16:05:12

但增值税不仅仅是一种“代理关系”,它还构成各中间纳税人的成本。首先,按照劳动价值论来看,税收是产品价值(C+V+M)的构成部分,是以M的形式出现的。因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共需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维持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而社会公共需要的产生又内在于剩余产品的出现。税收又恰恰是社会公共需要的结果,是内在于社会生产的客观产物,所以虽然它从一般的经济分配形式中独立出来,但这并不违背税收的价值实体是剩余产品这一主题。同时,由于价值决定价格,所以价格中必然包括税收的价值,而不论税种形式,增值税当然不应例外。其次,按照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来看,增值税的税负转嫁和价格一起,构成了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于1890年提出的均衡价格论认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品价值是由商品的供求状况决定的,是由商品的均衡价格衡量的。所谓均衡价格是指一种商品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一致时的价格,即这种商品的市场需求曲线与市场供给曲线相交时的价格。由此可知:商品价格高低受制于所销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而这两者的比较差异又决定了税负的转嫁程度。因此,增值税的税负转嫁和价格一起,构成了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虽然劳动价值论和均衡价格论是完全不同的价格理论,但它们都得出增值税的经济属性是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结论。因此,商品课税中所谓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仅仅是一种计税的方法,在价格与价值的关系上是不存在“价外税”的。我国现行的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来计征,是税收征管的需要,并不能改变其经济属性。同时,增值税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会计内涵,它必然是企业的成本费用。

这一点还可以从社会公共需要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来分析:企业生产只核算其自身的生产投入,是不全面的,还没有真实反映出企业生产的全部要素投入。况且社会公共需要的很大一部分是属于维持费用,将其计入成本,作合理的扣除,才能体现出新创造出的剩余产品价值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从而比较明确地说明了亏损企业也要纳税的根源。

周口会计培训学校http://385.qxqyw.com/


上一篇:赔偿款需考虑的问题

下一篇:建立“价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模式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