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重庆会计培训
(一)包装物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核算内容包括: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根据使用次数进行摊销,见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以下处理未考虑材料成本差异等因素)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
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按照使用次数(一次)的分摊: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出借:(一次)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2.多次摊销(见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1.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2.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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