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开办期间,应在购买之日起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折旧
贷:累计折旧
当企业产生第一笔销售收入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折旧
根据国税发[2000]084号文件规定,开办费应在企业产生第一笔销售收入之后的次月起,不少于5年纳税年度纳平均摊销,所以,一定会产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根据相关税法政策和新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只要购买了,即使没有使用也是要提取折旧的况,但是这种情况是一种时间性差异,会在以后的5年纳税年度内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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