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
工程发票开具的方法:
(一)办理地点
地税各办税服务大厅
(二)报送资料
(1)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下的:
1)代开发票申请表(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合同复印件;
3)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5)外经证原件(外来建筑);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规模(工程价款50万元)以上的或分包工程,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
1)施工方项目登记表、建设方项目登记表(需盖章确认);
2)付款证明原件(需双方加盖公章);
3)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按规定不需要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分包的还需提供总分包合同,分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原件、复印件,税票原件、复印件。
注:相关表单可在市地税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