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的直接合并法,是指母公司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按权益法进行调整,而按照母、子公司各自资产负债和实现的净损益相加后,抵销其内部投资、内部交易和内部其他往来事项,在此基础上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与该合并方法相对应的,是先按照权益法对其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后,再进行抵销合并,这种合并方法称为调整合并法,或称权益合并法。下面与安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调整分录的编制
调整分录一般处理以下问题:
(1)因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一致而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报表时,按照购买日子公司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采用直接合并法合并报表时,除编制合并工作底稿表式,将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相关数字过入所属项目外,主要应调整子公司的报表数据,即以上列举的“调整分录”的第(1)、(2)项,包括:
(1)按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分录略;
(2)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购买日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调增净资产的,借记有关资产、负债项目,贷记“资本公积”;调减净资产的,作相反分录;因调整净资产需要相应调整相关资产折旧、摊销和成本结转的,借(或贷)记有关成本费用项目,贷(或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项目。
二、抵销分录的编制
1.抵销分录一般处理以下问题(不含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抵销):
(1)企业集团内部债权与债务的抵销;
(2)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
(3)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
(4)内部营业收入和内部营业成本的抵销;
(5)内部购进商品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时的抵销;
2.抵销集团内各企业之间股权投资。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股权投资,都属于企业集团的内部交易,故应予抵销。其中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分录为:按子公司记录归属于母公司的实收资本,借记该项目,按母公司对该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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