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的.对于设立工会的企业,应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并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不受计税工资的限制.但是扣除时要提供上缴工会的收据,不能提供该收据的不得扣除.(国税函[2000]678号)对于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不应计提工会经费.但是自愿计提并上缴的除外
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不计提,
一、提取: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上缴时、支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二、不提取:
上缴时、支出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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