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的会计处理
(1)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①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且未来租赁付款不低于市价,有关损益(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于当期确认;
②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
③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