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6号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充值发票指充值后实时开具,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税率栏为“不征税”,不能进行抵扣。
消费发票指充值后未索取充值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的发票。根据车辆实际通过收费公路性质属性不同,分别开具可以抵扣的征税发票和不能抵扣的不征税发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发票在充值后,索取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后,实际发生通行费用时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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