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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


来源:通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7/29 8:37:36

问:发票领购本上的人员可以改吗

答:纳税人申请变更发票领购本,需填写《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向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岗提交下列资料:

(1)变更内容的有关证件、证明和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涉及变更税务登记证件的可不需要提供);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5)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证件、资料.

变更发票领购人:带上身份证,公章,去税局填个表,盖个章就可以.注:带不了公章的,可以拿表回公司盖,下次去税局再交.先买发票,下次变更应该没大问题的.

领购发票:按税局的要求,填写一个申购表就可以了,注意:有当月的作废发票要带上,以防税局查看.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相关知识:

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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