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是为什么?
因为企业让职工拿发票换工资不仅个人可以少缴税,单位也能避税.但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据此,凭发票报销的钱款不属于工资范畴.它只是企业对于员工因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一种补偿,如员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长途电话费等,通常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实报实销,且数额也不固定.但有的用人单位按月固定给予职工以发票报销费用,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是违法的,更不宜认定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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