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
2、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
例:某拥有进出口权的万向节厂,内、外销财务核算完全不能分开。1月份该厂内销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20万美元;1月份购进进项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金85万元。2月份内销运保费、佣金5万美元;2月份购进进项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金204万元。该厂1月、2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假定出口退税单证齐全,外汇牌价为每1美元兑8.4元人同币):
1、1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1000×17%-85=85(万元)
因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中抵扣,没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所以1月份出口产品不退税。
2、2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800×17%-204=-68(万元)
即内销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68万元。
出口货物销售税金=(50-5)×8.4×17%=64.26(万元)
上一篇: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如何填?
下一篇:汇兑损益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