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收到政府购地补偿款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江阴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26 9:33:56

答: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因此,对于收到政府购地补偿款会计处理,则是这样的:

要按照50年的使用期来摊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上一篇:收到预收款货物分批次发出确认收入如何做分录?

下一篇:旅行社开的代订机票产品怎么入账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