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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进项税分期抵扣如何处理?


来源:安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18 8:54:56

可以认证相符后抵扣增值税,应分期抵扣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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