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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账务处理


来源:安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0 10:25:21

一、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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