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下面几种情况是不允许抵扣的;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这种情况是属于用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常见处理
第一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取得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为反正也抵扣不了,就采取不认证不抵扣的处理方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普通发票,会计上直接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进入相关成本费用。
由于销售方已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而且在申报期内已经抄报税,但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没有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滞留票就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形,所以滞留票是税务机关风险管理的重点,正常情况下所有的滞留票税务机关都会关注,最简单也要企业说明形成滞留票的原因,涉及金额比较大的滞留票,税务机关可能要查账,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
第二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先认证抵扣然后将进项税额转出。认证抵扣后就不会形成滞留票。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借:资产、成本、费用,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2、然后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资产、成本、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上一篇:融资租赁中折旧怎么能抵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