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发出商品暂估发出计入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出的产成品。收到货款才作销售收入。
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1408 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并按照受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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