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如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可以到主管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与销售方解除合同。销售方提供发票上的开票人与销售方不符合,可退回发票要求销售方重开。
购买方如需通过第三方公司付款,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约定由第三方付款并提供相应委托协议。
需注意的是,第三方付款情况,发票仍需与合同主体一致。
开票单位与付款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开具发票,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直接关系。开出的发票好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
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给其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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