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本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帐户记帐,借方核算实际交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本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消费税。
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含在商品销售收入中,故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商品销售税金,并从当期收入中扣除。
广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http://401.qxqyw.com/
上一篇:明细分类账的建立
下一篇:财务费用科目